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5-08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沿河景观亮化工程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审批字[2015]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汪清县沿河景观亮化工程;规模:滨江步道、楼体、桥体亮化(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景观亮化工程;标段划分:1个标段;资金来源:地方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汪清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工期27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 201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报名,联系电话:0433-8815393。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 201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时,下午13:30时至 16:30时,在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投标报名资格审查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665号 联系人:都业鹏 电话:0433-88178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665号 联系人:王政国 姜珊 电话:0433-88566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