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次 ) 葫芦岛市小虹螺山长城 2 段墙体、 1-9 号敌台、 11-13 号敌台及 2 号烽火台修缮工程,已经葫芦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就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小虹螺山长城 2 段墙体、 1-9 号敌台、 11-13 号敌台及 2 号烽火台修缮工程
2 、项目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境内
3 、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设计
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所含内容
5 、工期要求: 2015 年 11 月 10 日 -2016 年 7 月 31 日
6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1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9 、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含以上级 ) 并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 BBB 级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
10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 ( 一级建筑工程师 ) 相关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在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办理)。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1 日 8:00-16:00 时到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为 6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注:投标单位需到所在地区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附在报名资料里。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人:王局长 联系电话: 0429-2112005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 13 号
联系人:毕作寅 联系电话(传真): 0429-3151616
2015 年 9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