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口遗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风景名胜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风景名胜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GC-2015-49 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汶口镇,G104国道以东,大汶河北岸,大汶口遗址保护范围线以内; 2.3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4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包括道路、园路、绿化苗木栽植、排水管道、围栏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726.235832万元。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或《外地建设类施工企业入泰登记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泰山大街荣院东路1号)施工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或《外地建设类施工企业入泰登记表》、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风景名胜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大汶口镇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贾效华 电 话:0538-8711015 传 真:0538-8711015 电子邮件:dwkwhf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大街荣院东路1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王芳 电 话:0538-2100786 传 真:0538-2100786 电子邮件:sdtaianzhengfang@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迎胜支行 账 号:106467459301018 8.监督部门 岱岳区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附件: 招标文件--.doc 大汶口遗址保护景观绿化工程.xls 大汶口遗址保护景观设施工程.xls 抽取的5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doc
发布人:泰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7日 15时46分51秒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