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佑路中间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5】27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现对府佑路中间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府佑路中间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20-326312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137518368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32631211 三、建设地点:荔城街府佑路。 四、项目概况:项目实施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绿化面积约2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带两侧种植宫粉紫荆、苏铁等绿化苗木。(具体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项目实施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绿化面积约2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带两侧种植宫粉紫荆、苏铁等绿化苗木。(具体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3、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43487.03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3日16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11月5日09 时30 分,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10 时00 分。 2.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10 时0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报名后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1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踏勘现场方式: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文件资格审查。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要求提交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本企业聘书、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工种人员的最低标准》(附件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园林施工员、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持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包括: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测量放线工等技术工种人员各2名,须提交上述工种人员第二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 7、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经依法公开招标质量合格的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绩库备案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通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完成招标和承接的工程业绩(管护业绩除外))。需同时提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公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公示(告)网页打印件及中标公示(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中标通知书须是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根据高检院、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贿赂局《关于工程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函》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32855763)。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备案登记,且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报名窗口4)报名,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本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收后不退。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报名资料装钉成册,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不按上述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十四、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五、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六、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七、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国家现行规定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异议受理电话:020-32631211。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九、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二十一、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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