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 GMGITC-JL-15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改造景观工程已由长莲发改[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改造景观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园林绿化工程、电气工程、铺装挡墙工程、景观小品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原鸵鸟山庄院内; 2.4计划工期: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19日,总工期366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2-2014)有完成类似本招标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近三年(2012-2014年)有完成类似本招标工程规模的业绩。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2-2014)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近三年不亏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8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凭证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继炜 电 话:0431-81331260/81331202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 联 系 人:鲁永生 联系电话:0431-88018059\\13196043636 201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