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滨江绿道提升工程之滨江绿道沿线提升配套设施工程、林荫步道及周郡K12+820段河堤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 江发改投资[2015]40 号 批复单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滨江绿道提升工程之滨江绿道沿线提升配套设施工程、林荫步道及周郡K12+820段河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绿道提升工程之滨江绿道沿线提升配套设施工程、林荫步道及周郡K12+820段河堤整治工程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江发改投资[2015]40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长约40米的道路、改造总面积约450㎡的道路,新增长约3000米的绿道道路路灯;修建长约4000米、宽2米的林荫石板路及对K12+820段河堤整治等工程 ;投资额:约 640万元;招标范围:滨江绿道沿线提升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道路、路灯、信息墙和景观亭等工程;林荫步道及周郡K12+820段河堤整治工程主要包括修建林荫石板路及对K12+820段河堤整治、按仿古建筑风格新建牌坊、景观亭、长廊等;工程建设地点为: 滨江新区 ;工期: 112 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一次性通过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若不同时具备3.1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申请人作为主办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一个公司资质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主办人提供)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或2014年1月1日后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获得延期注册的现临时建造师)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已在《名录》中备案。 3.4投标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未入选《名录》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 10 月 19日前按照不低于加入《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名录》中备案。申请加入《名录》所需资料和程序可查阅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凡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09 日上午 8:30 时至2015年 10 月 14 日17: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4.2在投标报名日期期限内,各投标人可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报名成功且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1 月 02 日 9 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750-3273842 电 话: 13630497100 发布人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