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那丹伯镇建国村铁栅栏及砼道路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5-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那丹伯镇建国村铁栅栏及砼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东发改审批【2015】1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那丹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建国村2组和3组,在营东高速公路右侧,至杜才家拉地道口结束,全长1.15Km; 2.2 建设地点:东丰县那丹伯镇建国村; 2.3 计划工期:2015年11月7至2015年11月30日,共计2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绿园区普阳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九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那丹伯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丰县那丹伯镇 联系人:李光辉 电 话:139437139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6门1112室 联系人:张金凤 电 话:0431-8161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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