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界壕遗址黑龙江甘南段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金界壕遗址黑龙江甘南段水冲沟综合抢险 保护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GK2015-028 1、 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金界壕遗址黑龙江甘南段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境内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地方财政; (6)标段划分:一标段:平安村二段城墙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 二标段:全胜二段一城墙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含尖山子城墙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 三标段:大河四队城墙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 (7)计划投资:880.7万元,其中:一标段:294.4万元;二标段:394.8万元;三标段:191.5万元; (8)计划日期:2016年10月31日前竣工 (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古文化遗址施工一级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欢迎具备资质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现场提供本企业养老证明(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与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 注:1、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承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三项以上业绩。 2、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 有意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者请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代理: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崔洪波 王爱晖 联系电话:0452-2799608 招标单位: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 联系人:霍晓东 联系电话:13836266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