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文姜祠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5/10/9公告号: 项目名称:颜文姜祠修缮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淄博市博山区山头镇北神头村泉水路 26号 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1738万元工程造价:1738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平方米 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淄博市博山区文物事业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老师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24416406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淄博市博山区文物事业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周老师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5244164061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褚云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1-6658655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颜文姜祠修缮工程已由文物保函【2014】19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博山区文物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颜文姜祠修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淄博市博山区山头镇北神头村泉水路 26号。 2.3 建设规模:南北长64米,东西宽61米,占地 3660余平方米,拥有 前后两进四个院落,殿房73间 2.4计划工期:2015年11月15日开工,2016年7月31日竣工,施工总工期2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2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3 投标人须提供3份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额500万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以生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2.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3至2014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2.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9日至2015年 10月13日,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及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份合同额500万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近两年(2013至2014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山东省外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须提供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到淄博市博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博山区中心路54号)报名,联系电话:0533-4173743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淄博市博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和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5年10月9日8时0分 - 2015年10月13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