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景观渠挡土墙工程(宾阳路至瓦埠路段A、B、C、D、E、F区北岸)(项目编号: XXGC-2015-135)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寿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办法(暂行)》(寿政办﹝2012﹞38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发包内容:砌筑挡土墙工程(本项目共三个标段,但限中一个标段) 三、建设规模:详见预算文件及施工图 四、工程建设地点:寿县新城区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发包价格(预算价平均下浮10%):第一标段:1178354.88元 第二标段:1346254.82元 第三标段:1379225.33元 七、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80%,审计后支付:95%,质量保证金:5%。 八、建设工期:30日历天 九、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十、联系方式:许梅(13665545054) 十一、发包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于 2015年10月10日15时30分(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寿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城投大厦五楼)采用摇号方式定标。 十、资质条件: (一)企 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二)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十一、注意事项: 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2015年10月9日17:00前以传真等方式交综合部(传真号码:0564-2751990),其排序循环至末位。确定参与的企业,在公告摇号时点前未到开标现场的,除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摇号定标外,视同中标一次,其顺序循环至末位,一年内3次不参与摇号的,清理出库。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