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建设工程?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谢河村文化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 海安县谢河村 | (2)投资额 : |
| (3)质量等级要求: | 合格 | (4)建设规模: | 详见施工图纸 | (5)计划开工-计划竣工时间: | ?xml:namespace>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1月15日 | | | | | |
3.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谢河村文化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58 | 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
注:本工程包含的工程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企业、项目负责人投标的业绩条件:无。 5.其他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3)现场报名。 6.开标需携带的资料:(1)资格后审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7. 信息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 至2015年10月16日09:00分 ; 8.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时间:2015年10月09日起;本工程所有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0元,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 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6日上午09: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2号楼421室)。 10.确定中标人方式: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11.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 海安高新区政法综合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海安县 | 地址: | 海安县城宁海南路195号 | 联系人: | 吉主任 | 联系人: | 肖建华;卢玲 | 电话: | 13186568422 | 电话: | 1537098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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