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第四期保障性住房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陀区第四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已由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普发改投[2012]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东港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舟山东港开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普陀区城北E-01地块 2.2工程概况:包括绿化种植、主道路沥青路面、广场铺装、景观围墙、景观水池、景观树池、景观亭、岗亭建筑、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等。沥青道路面积约4420m2,广场铺装面积约11100m2,绿地面积约12040m2。 2.3工程造价:造价约1705.7584万元 2.4工期要求: 工期2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包括绿化种植、新建主道路沥青路面、广场铺装、景观围墙、景观水池、景观树池、景观亭、岗亭建筑、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资质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项目主管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3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3.4市外企业及其项目经理必须符合《舟山市市外施工、监理企业进舟登记管理办法》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12 日至2015年 10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3 日 08 时 45 分,地点为普陀区招投标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网站、舟山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东港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1楼 联 系 人:彭琦 联 系 人: 竺波迪 电 话: 0580-3825242 电 话: 0580-2793131 传 真: 传 真: 0580-2793131 2015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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