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9266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大塘洲小游园景观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5〕B1398号计划函要求,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就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大塘洲小游园景观工程二期采购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招标采购。 ?xml:namespace> 一、项目编号:冶采〔2015〕244 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大塘洲小游园景观工程二期 三、招标内容: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大塘洲小游园景观工程二期(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最高控制价:1527604.00元 五、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完工。 六、付款方式:工程经初验合格,支付工程款的40%;送审计部门审计后凭审计报告,支付审计价款的30%;余款待工程一年养护期满且成活率达到100%后一次性付清。 七、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30400元 。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本公司的基本账户(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电汇或网银形式转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在备注中应正确填写项目名称),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 日16时。未按本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开户名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账号详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保证金账号查询”(按ctrl键即可打开此链接)。 开户行号:313522100135 八、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注册地限大冶地区范围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类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5、质保要求或其他: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6、业绩要求:投标时须至少提供一份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 7、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 九、投标人可在2015年 10月12日起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上午 9:00 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8室(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园林类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班子、相关承诺(质量保证、工期、不分包转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特别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须事先加入诚信库、无须办理CA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和密封,并逐页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开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外层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和有“在(2015年10月19日上午9时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证明文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写上公司名称和证明文件目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营业执照 (2)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类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4、本次招标其它程序依据《大冶市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招投标简易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招标人: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14-8766678 联系地址: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14-3188072 联系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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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10/13至 2015/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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