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弥山石窟景区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须弥山石窟景区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原发改发[2015]20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原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须弥山石窟景区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 2.2 项目位置:固原市原州区 2.3 建设规模:须弥山石窟景区4处停车场改造建设,路基铺设水稳层,路面铺设红色砂砾岩,改造建设面积30000平方米。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下资质(含二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需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企业网上所报建造师必须与开标现场建造师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施工企业须先注册分公司后办理进宁备案,未办理分公司进宁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5年10月 13 日上午9时00分至2015年10月 19日下午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通过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http://gysggzyjy.cn/)报名,上传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上传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另行通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原市原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 联 系人:高军 电话:1340954882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雪融巷聚和公寓132号 联系人:卡菁虹 电话:0951-5195908 1520269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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