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鲍峡镇姚家湾村生态家园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姚家湾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为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文化广场占地约22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位于鲍峡镇姚家湾村。 2.3计划工期:约60日历天。 2.4 项目投资:约8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省外企业需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市场准入证明),同时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足够经济实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请申请人于2015年10月 12 日至2015年 10月 16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正常报名)前往报名,报名时需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一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 09日下午 15时 00分,地点为: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http://www.yxzbzx.com/)。 8、报名监督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9-7306681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19-7228333 财务室:0719—730668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姚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 地 址: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1105室 邮政编码:442500 邮政编码:442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3797834595 电 话:0719-8685538
2015年10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