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12年-2014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1.近3年无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事故、所施工项目内无施工、安装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 5.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企业承诺无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函。 6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2年至今)有1个以上(含1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7经理资格: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1)、(2)、(3)要求: (1)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格; (3)近3年内(2012年至今)具有1个以上(含1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且在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完毕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 省外企业须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 2.投标人承诺书。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企业须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提交原件。同时,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资质,1(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