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41510080101项目名称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配套市政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3208041510080101-BD-001;标段名称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配套市政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10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配套市政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江苏淮安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配套市政绿化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2015】216号 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单位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配套市政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淮阴区码头镇 (3)招标内容: 广场铺砖、景观绿化等施工 。 (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237009.34元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十三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十五个月内支付至审计价的95%;养护期(三年)满交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价付清余款(无息)。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参加 一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年检有效期内);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B证(有效期内);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书)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检察网查询,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打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要求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有效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年检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资质证书有效 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B证(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共8条,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 《商务标》投标书格式/1.8承诺书格式)及证明材料,承诺书按规定格式签署,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在诚信库备案,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供链接 6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注: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资格审查原件; ②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必须按规定格式签署,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件也必须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资格审查资料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③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其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⑤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供诚信库链接; 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报价得分相等时,价格低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及得分相等,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优先。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7.1报价分计算方式: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式: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 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5.5%、96%、96.5%;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7.2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人(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报价得分相等时,价格低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及得分相等,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优先。 7.3本招标公告载明的评标标准方法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一律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3)投标担保(一律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 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缴纳到淮阴区招标办指定的帐户。 开户名: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39305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凭银行办理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换取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④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各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并提供能够证明该账户为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307室王会计处备案(已办理过备案手续的除外)。 9、本公告发布媒介、时间: (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10 月 14 日8:30时至2015年 10 月 20 日 17:3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5 日 9时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二楼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收据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招标人地址: 淮阴区码头镇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8703339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17-83708896-810 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7-80859028 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10 月14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