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琴溪镇大夫第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明标明投) 泾县琴溪镇大夫第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明标明投)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255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琴溪镇大夫第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琴溪镇马头林场 2、建设规模:大夫第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1)、外墙面清理维修;2)、围墙修、改建工程;3)、屋顶维修;4)、室内门窗修复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格,且无其他在建或中标待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第一步,编号。开标会现场由监督部门对有效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编号;第二步,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三步,摇号。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摇号。第一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利信代理)窗口报名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丁主任 电 话:139662028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兴兴,谢正风 电 话:18156831862,18655170330 八、备注 1、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337376.75 元,中标价为 298350.33 元。 2、投标企业范围:仅限本县内符合投标资质的企业及业主推荐的外地企业。 201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