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461(1).(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化分隔带冬季防护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一标段:2015年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绿化分隔带冬季防护工程;防护道路长度约5000米;净月大街。 二标段:2015年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天普路、生态东街、福祉立交桥绿化分隔带冬季防护工程;防护道路长度约10250米;生态大街、天普路、生态东街、福祉立交桥。 三标段:2015年净月开发区南环路绿化分隔带冬季防护工程;防护道路长度约2000米;南环路。 2.2 招标范围:道路绿化分隔带冬季防护,包括绿化挡雪板的安装、冬季维护看管、春季拆除和后期的保管。 2.3 计划工期: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20日安装完毕,冬季维护期至2016年2月28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挡雪板材料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各投标单位拟派技术员应有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各投标人仅可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月4日9时30 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一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6000 元、二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7000 元、三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3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于树军 电 话:0431-845324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171、87990285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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