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十七号地南北路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汝州市十七号地南北路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州市十七号地南北路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 2.2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5―194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汝州市十七号地南北路位于汝州市凤凰城小区、华宇金城小区与福地花园小区之间。本次工程建设范围北起朝阳路南道沿,南至凤凰城小区南侧建筑红线,全长498.8米;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等工程施工及保修;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5企业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年份算起,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于2015年 10 月 16日至2015年 10 月 2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书原件;验原件,留1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2)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提交的报名资料内所含的全部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书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另附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申请资料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由代理机构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证明,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 4.4报名地点:汝州市美宜佳商务酒店,报名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1 月 6 日 9 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汝州市市宾馆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5755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7501610 地 址:郑州市城东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