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人、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人员(报名人需提供2015年10月由建德市社保中心出具的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提交资料: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列表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相关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参加报名预审。开标时出具开标委托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应在报名资格预审后,从报名单位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帐户向航头镇保证金专户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户行:建德市航头信用合作社。账户名称:建德市航头镇人民政府, 账号:231000000011264)。开标会前先查验保证金交款票据,方可投标。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待上级拨款到位后支付90%工程款,余款待工程运转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不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