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惠阳路等5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编号:DAZB2015-67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大安市惠阳路等5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资字【2015】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 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占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性质为新建,结构类型为道路基础设施。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大安市区。 2.3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 9 月 30 日,工期 315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等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 --- 。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5 年 10_月_ 1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30 时,下午_ 13:30 时至 17: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拾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城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安市锦华路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1389465651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安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孙浩 电话: 0436-5220766 传真: 0436-52207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5 年 10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