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HYZX1019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图们市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图们市城北区基础设施建设(图们市开发路、兴区路、富商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 延边州发改委 以{2013}45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1.2 招标范围:图们市城北区基础设施建设(图们市开发路、兴区路、富商街道路及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含全部内容。 2.1.3计划工期: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1月29日,365日历天 2.2 工程建设地点:图们市。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近3年(2012-2014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 3.4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无行贿犯罪证明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近3年(2012-2014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1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延边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图们市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哲 联系电话:138447212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联系人:那工 联系电话:15568413669
项目管理机构:图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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