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荡佳苑公寓房一期、联排二期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编号:武招2015-052号 1、招标条件 北荡佳苑公寓房一期、联排二期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已由海盐县武原工业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武原工业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招标择优确定承包人。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名称:北荡佳苑公寓房一期、联排二期绿化养护工程 2.2工程类别:绿地养护管理。 2.3建设规模:北荡佳苑公共绿地面积约4300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 2.5招标范围:养护范围中明确的全部绿地养护项目,包括所有种植苗木、地被的养护管理和绿地保洁。 2.6养护起止时间:养护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二年视上年度养护成效考虑续签与否。 2.7质量要求:符合《海盐县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海盐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外企业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项目主管资格。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 10 月 21日至2015年 10月 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2室受理报名和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4.2.1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园林项目主管资格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2.2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详见附表1)。 4.3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户名: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海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201000137526369。交纳方式:其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现金、转账支票、汇票、网银支付方式。其中现金须提供银行缴款单、网银支付提供支付凭证,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 2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楼201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海盐县武原工业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 联系人:穆礼军 联系电话:0573-861810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商务楼5楼 联系人:钱云洁 联系电话:0573-86573865;传真:0573-86573860 日期:2015年 10月 20日
附表1: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不良行为记录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1投标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的规定确定。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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