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南区巡逻道、南区市政道路及围网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5/10/21 发 布 站: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 工程地址:兵团十二师三坪农场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11506 类 型:施工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5-10-21 报名截止日期:2015-10-27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一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南区巡逻道、南区市政道路及围网工程已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以乌经开经【2015】1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南区巡逻道、南区市政道路及围网工程 2.2 建设地址:兵团十二师三坪农场 2.3 建筑规模:工程内容包含南区巡逻车道道路长度约3909.28米,市政道路长度约3079.49米(城市次干路),下穿乌奎高速公路道路长度约166.79米,围网工程等 2.4 工程投资额:11506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5月31日,总工期:207天(日历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19时(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工程施工资质执行国家住建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原资质名称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13号 邮 编:830026 联 系 人:贺春艳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西虹东路751号8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赵箭 8.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2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