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AX201510191600项目名称便民增绿工程 标段编号HAX201510192747110842;HAX201510192747110843;HAX201510192747110841;HAX201510192747110840;标段名称328国道通榆路至新立路东西侧(K202+180- K208+680)缺损绿化施工;328国道通榆路至新立路东西侧(K208+680-K210+550)缺损绿化施工;328国道通榆路至新立路西侧(K198+000-K202+180)缺损绿化施工;204国道三环路至高速缺损绿化、221省道(丁所十字路口)局部绿化以及204国道、328国道、221省道等道路坟墓处遮盖绿化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0月2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10月2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便民增绿工程 绿化施工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便民增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施工采取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便民增绿工程 (2)招标范围:G204、G328及S221海安段场地平整及绿化补植工程 (3)工期:2015年 11 月 1 日-2015年 12 月 15 日, 45 天,本工程绿化养护要求为三级养护,养护期为2年;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 HAX201510192747110840204国道三环路至高速缺损绿化、221省道(丁所十字路口)局部绿化以及204国道、328国道、221省道等道路坟墓处遮盖绿化施工99 HAX201510192747110841328国道通榆路至新立路西侧(K198+000-K202+180)缺损绿化施工99 HAX201510192747110842328国道通榆路至新立路东西侧(K202+180- K208+680)缺损绿化施工97 HAX201510192747110843328国道通榆路至新立路东西侧(K208+680-K210+550)缺损绿化施工99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a、b、c其中之一条款: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投标人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业绩要求:无; (5)其他:a.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查询有效期内)。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1日到2015年10月29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9日14: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000元。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江海西路1号 地 址:海安县城宁海南路195号 联 系 人:曹劲松、李小寒 联 系 人:朱卫华 电 话:0513-88906549 电 话:15370600592 传 真:0513-88906551 传 真:0513-88931601
第二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行评审。本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9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无 企业信誉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a、b、c其中之一条款: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查询有效期内)。 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详见须知 工期详见须知 工程质量详见须知 投标有效期详见须知 投标保证金详见须知 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
2.2详细评审标准 本工程1标段控制价为1064209.41元;2标段控制价为1056843.36元;3标段控制价为948088.26元;4标段控制价为981391.85元。本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