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地区索县赞丹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T-J151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那曲地区索县赞丹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已由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5]15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索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西藏那曲地区索县赞丹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2、建设规模:赞丹寺红宫和白宫修缮工程,主要修建主体维修加固,以及排水、安防等工程。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己落实;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6、建设地点:那曲地区索县; 7、计划工期:365天;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十年以上。 (4)具有较完备的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 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拉萨市当热中路5号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和《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索县人民政府 地 址:索县县城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889067285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当热中路5号 联 系 人:嘎先生 电 话:13322599666
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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