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9929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汕头市濠江区广澳物流园道路建设(广澳路、广澳横二路)项目和滨海工业区道路建设(纬一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物流园道路建设(广澳路、广澳横二路)项目和滨海工业区道路建设(纬一路改造)项目 一、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照《标准》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公安部门核发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查询内容为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一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做为牵头人,另一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公安部门核发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需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③联合体双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④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建设网、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设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设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设网”下载。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1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仅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拟派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5/10/22至 201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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