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海淀区南沙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革委员会以海发改[2015]103号文批准。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南沙河下游河道两岸绿地进行生态修复,具体包括:绿化种植工程、景观小品和其他配套工程、园区内道路、桥梁、园路及广场铺装工程、绿地灌溉工程、电力照明工程。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第1标段:(上庄镇工程)/第2标段:(东玉河村工程)/第3标段:(西玉河村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近三年(2012~2014年)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 5)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均应提交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外地进京施工企业还需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等有关资料;以联合体方式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外地进京施工企业还需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等有关资料(各标段报名时需单独准备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授权书委托书中明示标段名称)。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提交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 9:00 至 2015年10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0月22日 9:00 至 2015年10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大写:伍佰零拾零元 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五部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 9: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备注: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 8:00 至 2015年11月12日 9:00 招标人联系地址: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创新园北区8号楼 邮编:100091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010-62478887-809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顾天阁 联系电话:010-53105851 传真:010-53105840 电子邮件:gutiange007@126.com 批复文号海发改[2015]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