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9959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衡阳大华社区七一二小区绿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大华社区七一二小区绿化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招[2015]173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大华社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大华社区七一二小区绿化项目。2.2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衡茶路16号。2.3建设规模:小区绿化面积约300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2.4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300万元。2.5招标范围:绿化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6计划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8养护要求:1年。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3.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不得有其它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系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并须按我省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人员。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8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原件;⑥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⑦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船山路20号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住建局北院一楼)购买招标文件。6.2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6.3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6.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6.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三楼)。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投标人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湖南省外企业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同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8.1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盖章):衡阳市大华社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茶路16号联 系 人:肖先生 |
报名期限: | 2015/10/22至 201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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