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5070593 北镇市二道河滨水景观项目 北镇市二道河滨水景观项目(新兴街-南大桥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镇市二道河滨水景观项目(新兴街-南大桥段)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发 [2010] 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北镇市二道河滨水景观项目(新兴街-南大桥段) 2.2建设地点:北镇市新区 2.3工 期:220日历天,2015年11月24日-2016年6月30日 2.4招标范围:休闲广场、停车场、人行道、廊架、照明、绿化等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 2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报名,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 2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证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1月12日上午 9:30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5 年11月12日上午 9:30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416-689826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凯旋大厦A座93 号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416-6072732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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