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江产业园近期扩园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 惠仲科[2015]133号 批复单位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 招标人 惠州市高新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江产业园近期扩园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以“惠仲科[2015]1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惠州市高新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自筹。经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纪要(惠仲常务纪〔2015〕10号)批准,工程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东江产业园近期扩园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工程编号:惠仲公易建〔2015〕53 号 建设单位:惠州市高新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产业园内。项目建设内容(分三个单位工程)包括:① 场地平整工程:平整范围面积约40万平方米;② 道路工程:共四条道路,总长约2864米,宽18~24米;③ 桥梁工程,共四座中桥,每座桥长约50米,宽18~24米。项目招标总费用约11387.38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质量保修期的缺陷修护与保养等总承包。承包人负责对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的、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工期要求: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得超过3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外、省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信息。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或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市外、省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信息。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市外、省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信息。 (4)派驻现场的最基本的技术或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经理1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类或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安全员3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由一人兼任,且均须无在建项目。 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测量工程师1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市政或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道路、桥梁、排水专业负责人各1人(相应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要求(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等,均由牵头单位实施)。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4. 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不得更改,若为联合体,此表需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3)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若是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联合体各方的法人同时授权牵头单位交易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7)设计负责人及(道路、桥梁、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无体现专业者,则还应提供毕业证书证明其相应专业)和最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设计项目负责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该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附网页截图打印件); (8)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及测量工程师证书和最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勘察项目负责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该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附网页截图打印件); (9)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或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培训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报名人员(即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交易员,并须在仲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已录入交易员信息)及身份证原件; (11)市外、省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信息,且施工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必须是信息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勘察、设计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附网页截图打印件); (12)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复印装订成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册首页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印章。投标报名表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成员的证件和材料盖各自公章。土木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复印件还需加盖执业章。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携报名资料报名。 (2)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不少于5家投标单位,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达到5家)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高新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52-7381805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52-2869363 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3278475 附件下载:《投标报名表》、《联合体协议书》 建 设 工 程 投 标 报 名 表 投 标 人 名 称 拟投工程名 称 工程编号 资 质 等 级施工: 设计: 勘察: 注 册 营 业 范 围施工: 设计: 勘察: 设计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 检 员 施 工 员 安 全 员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号 码 电子邮箱 地 址 投 标 我司同意本工程相关招标要求。 有 其他工程人员: 关 说 明 (盖章) 2015年 月 日 报名时间 报名顺序号 备注:请按实填写表格内容,如招标公告未要求提供以上人员,报名表相关项目可不填写,如招标公告要求人员未在报名表内有相应项目,可将该内容填在投标有关说明处。以上人员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不得变更。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共同履行合同。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XXX 为本联合体的牵头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XXX 为本联合体的成员一,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 XXX 为本联合体的成员二,承担本项目的勘察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施工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设计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勘察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注:非联合体投标不需提供此联合体协议书。 发布人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