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荔湾区西湾路八号线北沿线西村站三棵大树迁移、存活、复壮、养护及后续资源服务项目 批复文号 荔交征拆指【2013】21 批复单位 招标人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荔湾区西湾路八号线北沿线西村站三棵大树迁移、存活、复壮、养护及后续资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荔交征拆指【2013】21 号批准,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 现对荔湾区西湾路八号线北沿线西村站三棵大树迁移、存活、复壮、养护及后续资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项目名称: 荔湾区西湾路八号线北沿线西村站三棵大树迁移、存活、复壮、养护及后续资源服务项目 招标人名称: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 招标人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5号 联系人: 吕工 联系电话:020-810171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14082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3865773 二、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西村站原方案施工范围内有3棵大树,三棵大树都为大树后续资源,大叶榕(树高约22m,胸径1.2m),树体向马路中央倾斜30°,细叶榕1(树高23m,胸径1.1m,主干1.5m处有一个20cm×20cm的腐烂树洞)细叶榕2(树高21m,胸径1.1m,树穴狭小,周边堆满拆迁房屋留下的水泥砖块,主干1m处有切口被水泥封堵),三棵大树都生长环境差,长势一般,本着大树后续资源可持续方向考虑,先原地对三棵大树进行复壮,再做迁移,然后复壮,有害生物防治并且设置专门养护并且聘请植物专家作为顾问,定期现场检查和指导,对养护提出建议 。须对西村地铁口附近场地内的树木进行迁移:服务工作量:大叶榕一株,胸径108cm;一号小叶榕,胸径100cm;二号小叶榕,胸径99cm。 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交通运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环境保护要求:服务范围内外的建构筑物、路树及所有管线要求按原样保护。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2.1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是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西村站原方案施工范围内有3棵大树,三棵大树都为大树后续资源,大叶榕(树高约22m,胸径1.2m),树体向马路中央倾斜30°,细叶榕1(树高23m,胸径1.1m,主干1.5m处有一个20cm×20cm的腐烂树洞)细叶榕2(树高21m,胸径1.1m,树穴狭小,周边堆满拆迁房屋留下的水泥砖块,主干1m处有切口被水泥封堵),三棵大树都生长环境差,长势一般,本着大树后续资源可持续方向考虑,先原地对三棵大树进行复壮,再做迁移,然后复壮,有害生物防治并且设置专门养护并且聘请植物专家作为顾问,定期现场检查和指导,对养护提出建议 。须对西村地铁口附近场地内的树木进行迁移:服务工作量:大叶榕一株,胸径108cm;一号小叶榕,胸径100cm;二号小叶榕,胸径99cm。 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4招标控制价为: 126.04 万元。 3.项目地点: 广州市 4.项目工期: 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5.资金来源: 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技术服务、研究等相关业务范围的相关单位或科研机构等; 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必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相关单位。 四、发布招标公告、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2015年10月 26 日至2015年 10 月 3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电子图纸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备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六、满足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 份,一份正本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九、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招标代理机构官网、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项目内页码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审核情况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荔湾区西湾路八号线北沿线西村站三棵大树迁移、存活、复壮、养护及后续资源服务项目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注: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仅供投标人参考,格式不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致: 1、我方愿对荔湾区西湾路八号线北沿线西村站三棵大树迁移、存活、复壮、养护及后续资源服务项目的招标提出申请。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对所投标段列明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单位的各项规定。 4、本申请充分理解并接受下列情况: 1)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为资格审查时递交的资料。 2)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力: l 更改本项目下任何合同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l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审查和废除全部申请。 l 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 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查询和管理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人员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财务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地址和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 本公司就参加 荔湾区西湾路八号线北沿线西村站三棵大树迁移、存活、复壮、养护及后续资源服务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贵司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廖聪 发布日期 2015-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