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河源市永福路(河源大道—越王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河发改投资﹝2015﹞147号 批复单位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河源市永福路(河源大道—越王大道)道路升级 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源市永福路(河源大道—越王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投资﹝2015﹞147号)批复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业主单位为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2、业主单位: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工程名称:河源市永福路(河源大道—越王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5、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2630米,工程立项总投资额为7845万元,工程建安费预算造价约7000万元(具体预算造价以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6、工程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扩宽两侧行车道、现状混凝土路面处理后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道路两侧人行道、改造排水排污管道、整合综合管线及高压线下地、改造道路绿化景观、改造道路照明系统、完善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 7、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永福路。 8、工期要求:27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9、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争创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奖。 10、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施工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5年7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5年7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5年7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二)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按各投标人企业资质业绩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总分由高到低按以下办法确定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3家(含3家)~8家(含8家)时,则全部取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8家(不含8家)~12家(含12家)时,则取8家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超过12家时则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如投标人企业资质业绩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总分相同时,则采用摇珠方式确定排名。 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业绩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 (1)企业资质业绩 ①企业的施工资质比本工程资格要求的最低施工资质等级每高一个级别的加3分;须提交《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承建的市政工程自2013年度以来的业绩: A、工程质量获得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每项计8分;须提交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工程质量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市政行业最高奖项的每项计6分;须提交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公布网站网址或获奖表彰证明复印件。 注: 市政获奖工程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奖项分,不同项目可累计。 ③企业连续5年(含5年,自2014年倒计)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计1分;企业连续10年(含10年,自2014年倒计)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计2分;企业连续15年(含15年,自2014年倒计)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计3分;须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具有有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计3分;须提交《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①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市政工程自2013年度以来的业绩: A、工程质量获得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每项计8分;须提交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工程质量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市政行业最高奖项的每项计6分;须提交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公布网站网址或获奖表彰证明复印件。 注: 1、市政获奖工程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奖项分,不同项目可累计。2、若获奖证书没有注明项目负责人名字,必须同时提交获奖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书,项目负责人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经批准变更的相关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天9:00~11:30,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16: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3、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5年7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5年7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5年7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企业资质业绩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计分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 (3)报名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8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5年10月26日9:00至2015年10月30日15: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新市分理处 账 号:44001748608053002118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2-3233899 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及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5年10月30日16: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及业绩入围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2、各报名企业须于2015年10月30日17:00准时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 日15: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yggzy.com/)”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廖生 联系电话:0762-3233929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