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家庭院前庭院修缮工程 ,招标人为象山石浦城区改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许家庭院前庭院修缮工程 工程地址:石浦渔港古城景区 工程投资:约38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发包范围:预算书中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叄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受理: 4.1报名时间:2015 年10 月26 日—— 2015 年 10 月28日 17:00 时止(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财富中心1805) 4.3 报名携带证件: ①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0月26 至 2015 年10月 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财富中心1805)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石浦城区改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渔港中路58号海峡广场 联系人:盛阳 电话:13586895889 招标代理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财富中心主楼1805室 联系人:胡彦彦 电话:0574-6565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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