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尚玲珑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3]6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伍家岗区城东大道与合益路交汇处。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29837平方米,铺装总面积6341平方米,种植总面积14800平方米,沥青道路总面积869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广场铺装、植物种植及养护、水系、园路、沥青道路等)。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6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者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申请人(提供证书原件);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或者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5 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须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参与申请;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审查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报名。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地点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不休息。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伍家岗区夷陵大道251号伍家岗区财政局院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张海洲
电话:0717-6253135转8046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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