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大道(彩云路—浦江路)给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发【2011】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地方配套、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江陵城区,长6617.91米(K1+120—K7+737.91);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含范围内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类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承建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供水管网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4其他要求:①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②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备相关岗位证书;③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回单需加盖开户银行业务章。
3.5投标保证金 16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9 日至2015年 11 月 4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时,下午 14 时30分至 16 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6室,(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半)。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仅限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资料 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26日 9时00分,地点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招投标信息网(网址:www.jzzt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分公司 联系人:陈永友联系人:姚崔婷 电话:0716-4736725 电话:1592777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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