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穴市广济大道东段绿化工程,经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武发改(2013)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穴市广济大道东段,建设内容为武穴市广济大道东段绿化工程。面积长约1347米,计划工期3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316720.22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格(含有效的临时资格证,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2.2投标人须提供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员资格证明资料; 2.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2年10月至今,下同)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 2.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以企业注册地或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时间为准;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办事处: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院内一楼)持以下证书(资料)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二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若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托人必须是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岗位证(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5)网员资格证明; (6)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本工程报名结束后,将集中查询符合报名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将视为无效投标人。 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年检不能递交原件的,若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若超出有效期的,除能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年检已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0月30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2001676208059171717,开户银行:建行湖北武穴市支行,行号:105533262007。投标人在汇款时请注明:“工程名称”项目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6日9:30时整(本日8:30起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武穴市玉湖路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武穴市永宁大道113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13-62120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穴市玉湖路60号 联系人:桂小姐 电话:0713-6288316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