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5年10月30日在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九华北大道333号)608会议室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衢州市信安湖绿道(西区-滨江公园段)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衢州市西区滨江北公园。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花岗岩板拆除,沥青绿道、排水沟等内容,本工程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审定预算价为 906877 元,招标最高限价 837641 元【(审定预算价-暂列金额*1.03577)*92%]+(暂列金额*1.03577),暂列金额4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中“城市园林绿化”A1、A2、B组中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的企业,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递交时间与资料 3.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5年10月30日14:00-14:30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工作人员。 3.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衢州市工行营业部;账号:1209210019201092563”。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16:00前,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10月30日 14:30时,地点为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九华北大道333号)608会议室,投标文件须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括: (1)投标文件封面;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制版1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1个,用报价软件导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 4.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费率6.817%(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下限费率0.03%(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7.3%计取(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税金按3.577%计取(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为计费基数),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按0.2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 4.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承包商的确定 5.1承包商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5.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5.3报价在招标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5.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本工程风险控制价=(招标最高限价-暂列金×1.03577)×85%+暂列金×1.03577】,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5.5发包人将对候选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5.6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5.7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不计利息)。
附: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主要条款 3.工程量清单 4.施工图纸 发包人: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驰 电话: 0570-3024712 2015 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