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72015030 项 目 名 称:龙凤路(龙岭路-新城路段)市政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503001 招标工程名称: 龙凤路(龙岭路-新城路段)市政工程 工 程 地 址:龙岗街道与坪地街道交界处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经 办 人:全鸿 办公电话:89551363 计划总投资:11732.2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0985.442638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挡墙护坡、软基处理、城市道路、路基、路面、给(供)水管道、排(污)水管道、电信管道、电力管道、路灯照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监控、燃气工程;其他:水土保持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日 至 2017年12月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7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5年11月16日15:30时 拟采用淘汰方法:票决淘汰法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中标候选人确定方法:票决抽签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5日18: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18:00时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市政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已担任有在建工程,否则将不被接受,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它:因履约评价不合格受到"禁止参加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投标"处理的企业,在禁止期间,其投标申请将不被接收。
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注:本工程采用网上截标,我中心窗口不受理本工程截标。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CA机构证书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又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企业CA机构证书,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截标、开标与评标工作可以不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截标后,由招标人在网上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网上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我中心网站将提前发布开标会、评标会时间,投标人应自行查询;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网站(http://jyzx.cb.gov.cn)”的“会员专区”下载,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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