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城北净水厂一期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标段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营山县城北净水厂一期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投资(2011)10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营山县供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以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地方财政配套8740万元,企业自筹3000万元 ,招标人为 营山县供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11)10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1008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营山县朗池镇红光村; 2.2建设规模:净水厂一期日处理原水4万吨,公共配套设施及管网按日处理原水8万吨建设;厂外工程:新建取水工程、新建取水头部工程;敷设管径DN800原水输水管道12.15公里。 2.3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即:绿化工程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绿化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 1 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0 月29日至 2015 年11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 营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口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营山县供水公司 地 址: 营山县朗池镇西月路37号 邮 编: 637700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 0817-8225371 传 真: 0817-821232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北路9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7381571 传 真: 028-8736162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