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东吴镇三塘村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W-ZB2015-033(发布时间:2015-10-29)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三塘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三塘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东吴镇三塘村景观提升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三塘村 项目规模:绿化植物景观及立面改造、停车位、花坛、景墙等硬质景观。 工程造价:3972986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壹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壹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审核通过,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信用等级应达到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4)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将取消中标资格。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图纸及预算书)。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开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东吴支行 银行账号:8120 0101 3020 21807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注: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11月18日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东吴广电站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三塘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系人:刘瑜 电话:0574-87384499、18967882613 传真:0574-81896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