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浙江金丽温、龙丽丽龙高速公路全线服务区和处所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立项,项目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该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本工程招标代理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浙江金丽温、龙丽丽龙高速公路全线服务区和处所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设一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司全线服务区和处所,其中4对服务区,14个收费所和3个隧道所,共26套污水处理系统改造;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司全线服务区(停车区)和龙丽段处所,其中3对服务区,2对停车区及9个收费所和1个隧道所,共21套污水处理系统改造。 1、建设地点:金丽温、龙丽丽龙高速公路全线服务区和处所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除臭气处理外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3个月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自2012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的施工。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4、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控中心2楼213室(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富岭乡齐村高速公路出口处)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七、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 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富岭乡齐村高速公路出口处 电 话:0578-2973079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四楼 电 话:0578-2251356、2028308 联系人:刘未、陈鑫伟
公告发出时间: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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