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林业局清水河县银滚山长城公园新增绿化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水河县林业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清水河县银滚山长城公园新增绿化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清水河县银滚山长城公园新增绿化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清财购准字【2015】51号 采购文件编号:YFZC-201510-01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清水河县银滚山长城公园新增绿化项目1详见招标文件372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必须提供由清水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副本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 5.清水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6日 下午2:00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灵奕集团5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26日 下午2:0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灵奕集团5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灵奕集团501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0471-2831033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新城西街支行 账 号:15001706632052508875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清水河县林业局 地 址:清水河县城关镇 邮政编码:011600 联 系 人:董耀先 联系电话:0471-7932718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