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DS20151028037项目名称灵秀路(建设路~惠阳路)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QDS20151028036110985;标段名称灵秀路(建设路~惠阳路)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11月2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小型工程项目简易发包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申报],进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插入CA锁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灵秀路(建设路~惠阳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江苏南润集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灵秀路(建设路~惠阳路)。 (2)工程规模:发包价700555.10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 (4)工 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标准。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资格后审及投标,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单位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灵秀路(建设路~惠阳路)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企业资质及要求: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叁级及以上。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获得国家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程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且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者至投标截止日仍在处理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11月25日9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包)、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投标保证金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5年11月25日9时00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255.0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5年11月16日 16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第10条的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qdztbjys@163.Com。 9.特别提示: ①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 ②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友情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③参加小型项目的投标人,其企业注册地须在启东或该企业在启东设有分公司。 上述①-③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⑤所有投标单位在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⑥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答疑公示”栏目;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址:www.ntcetc.cn) 11. 评标办法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本工程采用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程序 1、投标人数量大于九家的,现场随机抽取九家。没有被抽到的投标人,不进入开标程序,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2、被抽到的九家投标人进入电子开标流程, CA锁导入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不能解密投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 (一)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 (二)抽签程序 1、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自行选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并登记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招标人用随机方式公开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其他 1、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开标(评标)程序继续进行;如只有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监管部门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取消其在启东市招投标市场3年的投标准入资格,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3、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二、评审标准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下阶段的开标及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叁级及以上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获得国家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程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市 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 艺术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或学历证书和初级职称证书 或初级职称证书 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7财务状况必须盖审计单位公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8其他材料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友情提醒: 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②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9备注:①若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启东,则该企业在启东必须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上述(1)-(8)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原件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自制“资格审查文件原件目录”粘贴在封袋上,便于查验) ③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④在建工程认定范围:1)正在施工的项目2)已中标但尚未施工的项目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已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4)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的书面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并记不良行为;如系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资格。 ⑤如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作为存档使用,不予退还。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春娟 联系电话:0513-83103025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580号香格里商务中心601室 联系人:袁冬燕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53502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南润集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2015年11月2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