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林州市姚村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冯家口村绿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州市姚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奖补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林州市姚村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冯家口村绿化)项目; 2.2 采购编号:LCGG2015-232; 2.3 建设地点:林州市姚村镇冯家口村;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工;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响应本招标文件,具备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 至17:00,到林州市振林路27号(市财政局西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林州市姚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林州市姚村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2-6511121 7.2 招标代理机构: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振林路27号(财政局西院)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2-6831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