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林口镇城南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 招投标编码:SG0306G15026公告发布日期:2015-11-03 报名开始时间:2015/11/3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5/11/9 16:00: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1917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7532796联系人:张志玲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林口县林口镇城南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林口县城市建设管理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林口县林口镇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306G15026 1.招标条件 林口县林口镇城南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林口县发展改革和物价监督管理局以林发改物价发【2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口县城市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口县林口镇城南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林口县林口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100000平方米,治理存量垃圾40万吨。项目由堆体整形、终场覆盖系统、垂直防渗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及处理系统、雨水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生态恢复系统、建构筑物和辅助工程等组成。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总投资:3007.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已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行贿记录,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组其他成员均能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包括: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登记。 4.2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可于2015年10月3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1917室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4.3登记时须携带的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0)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C证,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岗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林口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4.4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内容应与其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登记的信息一致,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sstz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口县城市建设管理处 地 址:黑龙江省林口县 联 系 人:何大伟 联 系 电 话:0453-3526222 招 标代理机 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招标三部 于海燕 联 系 电 话:0451-87532796 网 址:http://www.hljsstzb.com 邮 箱:hljss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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