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濉溪县濉河公园(三期)和南环路绿化养护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3、招 标 人: 濉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濉溪县
2、建设规模:濉河公园三期一标(S202省道东侧,龙兴桥-王桥长约1020米,平均宽70米,面积71400平方米);濉河公园三期二标(S202省道东侧,五里郢桥-龙兴桥长约960米,平均宽70米,面积67200平方米;乾隆湖游园面积约6000平方米;南环路(两侧绿化带)面积约7800平方米)
3、养护期:养护期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4、招标范围: 施工图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5万平方米的养护经历(提供合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相关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1、凡资格条件符合的潜在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工程招标的,请于2015 年11月3日上午8 :00至2015年11月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自行登录濉溪县招标采购网(www.sxzbcg.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发票等(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小时到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领取发票。本工程报名及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答疑:请各投标人于2015年11 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把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2598880788@qq.com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濉溪县招标采购网(www.sxzbcg.cn)予以答疑,投标人于2015年11月12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濉溪县招标采购网(www.sxzbcg.cn)查阅招标人提供的答疑(不排除补充答疑的可能性,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浏览该网站)。投标人如不自行查阅,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濉溪县政府网(www.sxx.gov.cn)和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 (
www.sxzbcg.cn)同时发布,四家网站所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如不一致,以濉溪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濉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濉溪县九点阳光14栋404
联系人:李春峰 联 系 人:解传党
电 话:0561-6076783 电 话:0561-5206782
七、备注
1、因无记名出售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注意登陆查看相关网站,以备有补充信息及答疑。
2、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