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竞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3.2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竞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项目负责人(绿化专业)资格证。 3.4竞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竞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完成同等规模的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个。 3.6省外企业要求:提供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若有)或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外企业入滇开展建筑活动,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承诺在项目中标后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若无入滇备案证)。 3.7要求竞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9竞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