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0802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永州市零陵区龙塔修缮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零陵区龙塔修缮加固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湖南省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4]1681号文、湘文物保[2014]39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事项已经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发改许准字[2015] 153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文物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龙塔修缮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 2.3投资金额:约57万元(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工 期:60 天(日历日)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不改变原有风貌,修旧如旧,达到国家文物局批复的设计方案要求和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保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符合湖南省文物局湘文物保[2011]3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对应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 6.1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2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3拟任项目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无在建工程; 6.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以 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一套并盖单位公章留存)。 7、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7.1、 请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在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河西红豆路29号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费400元,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办。电话:0746-288898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区文物管理所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32074662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河西红豆路29号二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797727902 (0746661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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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11/4至 2015/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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